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已有27省份公布高考改革方案,大多數省份都有針對錄取制度的相關改革措施,此外,多省份都明確將學生綜合素質列為錄取的重要參考因素。(8月25日《中國新聞網》)
各省在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中,紛紛明確學生綜合素質作為高考錄取的重要參考標準,這并不讓人感到意外。因為根據2014年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及配套實施的《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的規定,學校要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包含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綜合素質評價,高校將參考評價情況招生錄取,打破分數作為對學生唯一評價的機制。
綜合素質入高考錄取,毫無疑問,這對破解一直以來飽受社會詬病的高考高分低能現象有重要意義,能夠更加科學、完整、合理的評價高考考生,改變唯分數論局面,讓一些偏科學生有機會依靠綜合素質評價升入理想高校學習。但是,公平作為高考制度的最基本原則,也是廣大寒門家庭最關注的一點,這決定了綜合素質入高考的關鍵是要確保公平,不能讓綜合素質淪為“拼爹”游戲。
必須承認,高考雖然是一項相當公平的制度,但在實際操作中,仍然存在“拼爹”因素,中國人民大學發生的自主招生腐敗丑聞就是典型代表。在這樣的一個現實情況下,所有人都擔心主觀作業更強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會存在弄虛作假現象,淪為權力尋租的重災區,過度拔高權貴子弟的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從而提高他們在高考錄取中的優勢。
另一方面,當下社會貧富差距過大,學校之間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衡尤為突出。如果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采取同一套標準,這看上去很公平,人人都一樣。但實質上對于落后地區、農村地區、貧困家庭和教育資源薄弱學校的學生來說就很不公平。因為寒門子弟在藝術素養、社會實踐方面基本上不具備條件。而且,正如有些人調侃所言,唱歌跳舞屬于綜合素質,做飯洗衣插秧怎么就不算綜合素質?
因此,要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在高考錄取中發揮出應有的正面功能,避免成為“拼爹”升學的道具,就必須保持公平性不動搖。
首先,在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的設計上,要綜合考慮不同地區、不同家庭條件、不同教育資源學校的實際情況,細化評價標準,不能簡單的以一套標準衡量所有學生。其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要陽光化,對社會公開,接受大眾監督,特別是接受相互熟悉的同學的監督。再者,在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時,有必要引進學生間互評機制,確保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更公平。同時,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弄虛作假的違法違規成本,用法律維護公平。(千龍網香山評論特約評論員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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