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獲悉,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要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非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的學雜費,對民辦學校符合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標準給予補助。確保政策落到最貧困家庭的學子身上。
據了解,學雜費與高中學校質量、地理位置等多種因素相關,各地在金額上會有一定差異,一般在我國農村地區,每年大概在1000多元。有教育專家表示,這項政策使得國家對貧困生的資助范圍覆蓋到了高中階段,覆蓋面進一步擴大,這對高中階段的貧困學生會有比較大的影響,解決了他們因貧困不能上學的問題,對于扶貧具有一定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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