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開始,滬上小學全面啟動小學一、二年級“基于課程標準的教學與評價”,滬上部分小學紛紛出臺具體實施措施。日前,一位小學老師反映:新學期,學校規定老師批改課堂作業時,不能用“×”,只能用“O”。有教師質疑,難道連孩子面對自己錯誤的勇氣也不用培養了?(9月27日《新聞晚報》)
老師批改作業錯處用“×”,正確打“√”這是長期以來批改作業的規定的統一規范要求,而且習慣成自然。“×”和“√”只是符號,便于識別。這種傳統的批改方式業已被學生和家長所認同。并沒有誰對“×”和“√”有什么異議,“×”是錯誤之處,溫和與否不在“×”上,在于錯誤和正確之上。“×”不存在影響到學生的情緒和人格尊嚴。是錯就“×”,是對就“√”。
為何把批改作業的符號任意添加一種情緒和色彩?這實在沒有必要。相反,改“×”為“O”倒是有學生忌諱大“零蛋”的不光彩,從某種意義上說,一個“√”是錯了一道題,而“O”是個大“零蛋”反而更加刺激人,尤其是小學生對“O”這個大“零蛋”更是有敏感,“柔和”又從何而來?
學校規定老師批改作業有錯處不能用“×”,這是多此一舉的規定,顛覆傳統的批改作業符號究竟能帶來什么好處?不過是給老師帶來不習慣的麻煩,給學生帶來不能接受“符號創新”,并無它益。和學生溝通、交流應該是實事求是的態度,“√”“O”上沒有溫度,對和錯上有是非度。只有看到“×”,才能改正錯,向“√”看齊。事實上從心理接受程度上來說,可能比“×”比“O”更容易接受。
這樣的規定是在搞一種“符號游戲”,是沒事找事,沒有一點意義可言,實在是瞎折騰,如果把這個精力用在提高教學質量,做些有利于培養孩子,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比改符號豈不更實在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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