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協議”后本以為高枕無憂,沒想到中考失手,既去不成“協議學校”又無法“掛讀”。和心儀高中失之交臂后,廣州中考考生小張和媽媽抱頭痛哭……
記者了解到,在廣州普通高中完成錄取后,個別考生因為考前簽下無效協議、填志愿不合理等原因高分低錄,希望通過“掛讀”進入原來報考的學校,但卻被錄取學校告知不能“放人”。對此,廣州市招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廣州高中嚴禁招收“掛讀生”,學校“不放人”是符合規定的。此外,中考前考生與學校簽訂的任何協議都是無效的,一切均以招生平臺的數據為準。
達不到分數線學校稱不能錄取
今年7月16日,廣州高中注冊結束,家住荔灣區的杜女士和兒子小張從某民辦高中走出來后,母子二人抱頭痛哭。
杜女士告訴記者,兒子小張是荔灣區一所名校辦民校A初中的借讀生,成績一直不錯。為向其“母體公辦高中”B校輸送優質生源,該民校讓小張以及其他一批優秀學生與“母體公辦高中”簽訂協議。協議中稱:只要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報考B校,達到該校最低錄取分數線即可進入重點班。杜女士稱,當時她向老師咨詢過,萬一孩子成績沒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怎么辦。“老師說,這種情況很少,他們一般會錄取的。”杜女士說。
然而,小張今年中考只考了673分,而該校非戶籍生的錄取分數為690分。杜女士急忙向學校打聽,此時老師告訴她,該校不能錄取小張。
杜女士表示,協議寫明要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才能錄取,只能怪自己沒有考慮清楚。眼看著孩子就要被一所低于其分數40分的民辦高中C校錄取,她忍不住向B校高層反映。校方一名負責人稱,可以為小張聯系另一所示范性高中D校接收,但必須要讓C校“放人”才行。
隨后,杜女士四處找關系希望C校“放人”,但校方堅持不肯讓步。“要么你來我們學校,把你編入重點班,要么你放棄高中錄取。”該校招生辦主任說。最終,杜女士和小張選擇在C校注冊報到。“如果當初學校告訴我們不一定會錄取,我們會謹慎一點,不用像現在那樣高分低錄了。”杜女士說。
“簽協議”“掛讀”不是個別現象
記者了解到,部分示范性高中為留下優質生源,大多都有和考生“簽協議”的做法。一般來說,協議一式兩份,但是簽訂后需全部上交學校,家長和考生手中是沒有這份協議的。
考生“簽協議”后是否一定會被這所高中錄取呢?記者了解到,一般情況下,尖子生都能考上“協議學校”,但也有考生失手。按照目前廣州中考嚴格的錄取投檔規則,達不到最低分數線是鐵定不能錄取的。
無法正規錄取怎么辦?以往的處理方式是“掛讀”。即考生學籍留在錄取學校,本人則在掛讀學校讀書,這需要報讀學校愿意接收而學籍學校也愿意放人。有的示范性高中會和某普通高中達成協議,將“掛讀”學生的學籍掛到該校,有些區屬示范性高中則需要考生自己解決。
多數考生學籍學校不肯“放人”
據了解,有不少考生都因為上述原因而與心儀高中失之交臂,轉而希望通過“掛讀”實現這一愿望。但他們當中有很多人都碰到這樣的情況:有愿意接收的“掛讀”學校,但學籍學校卻不愿意“放人”。
有民辦高中校長表示,學校“不放人”是不愿自己學校的學生到別的中學當“二等公民”。他表示,“掛讀”學生成績不計入“掛讀”學校,所以學生在“掛讀”學校得不到應有的資源和教導,高考成績反而沒有在學籍學校好。也有校長表示,不愿“放人”,是因為“一方面不符合規定,另一方面這關乎學校的尊嚴和學生的前途,給多少錢都沒用”。
廣州市招考辦:考前協議無效 也禁招掛讀生
對于學校與考生“簽協議”的問題,廣州市招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教育部門已通過調整投檔規則等多種辦法來規范學校的招生行為,提高考生錄取率。此外,每年填報志愿時都會提醒考生,學校與學生簽訂的任何錄取協議都是無效的,一切都以招生平臺的數據為準。中考的錄取是公正公平的,不要說少了1分,即便是同分但排序靠后也可能無法錄取。考生和家長應該清楚規則,同時需要承擔填報志愿不合理導致落選的風險。
而對于“掛讀”,該負責人表示,國家以及廣東省已有明確規定,嚴禁中學招收“掛讀生”。
而對于部分未上線的初中畢業生,以先報讀外市高中獲得當地高中學籍,再轉學回廣州重新獲得廣州高中學籍的情況,該負責人表示,2014年廣州已出臺學籍管理新辦法。“普通高中階段學生轉學,在廣州參加中考但達不到當年廣州市中考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廣州市戶籍學生,原則上不得再通過轉學方式進入廣州市普通高中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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