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留學為什么會吃不飽?樹人學校因何被判退還學費?參加私立學校組織的留學項目,卻因無法滿足基本生活需要而提前回國,小袁等四名學生將北京市私立樹人·瑞貝學校訴至法院,今天上午案件二審宣判,樹人學校被判退還四名學生部分赴美學費。
每年十萬元的花費,一天卻吃不上一個雞蛋,牛奶限量供應,十余名孩子住在一間普通別墅內……小袁曾在樹人學校讀小學,因為私立學校鼓勵學生參加境外培訓,小袁報名參加了學校2015年組織的赴美留學項目,并交納了一學期的學費10萬元,同批初中生的費用為一學年33萬元。
但十幾個學生到達美國后,面臨的卻是惡劣的住宿、伙食標準。孩子表示,校方提供的伙食標準僅為每天3.33美元,無法保證基本的生活需要。無奈之下,原定在美學習一學期的小袁和計劃學習一年的三名初中生提前返回了國內。回國后,小袁也因此轉學。
因認為自身利益受到損害,小袁等四人將學校起訴至法院,要求學校退還全部費用并賠償相應損失。
孩子們在庭上作證時稱,他們的一頓午餐只供應一份三明治,牛奶限量,雞蛋和肉類也不能保證。由于每天都吃不飽、吃不好,孩子們需要另外花錢購買食物。而居住條件也不盡如人意,一座美國的普通雙層住宅,住進了十來個學生。
學校卻表示,其只負責小袁在美期間的住宿、交通、伙食等,并不負責教育培訓,而小袁的中途退學是其家長過錯導致的,與學校無關。學校提供的生活保障完全符合美國中等水平,伙食費每天約10美元,足以保證孩子們的日常飲食,不存在吃不飽的情況。
一審法院經審理,判決校方退還部分赴美留學費用。樹人學校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經審理,三中院認為,四名學生的學籍屬于樹人學校,在已交納了學費和生活費用的情況下,學校沒有提供合理的生活保障,服務存在不足和漏洞,存在明顯的違約行為。四名學生要求解除合同合理合法,并無不當。故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我們和美方合作十幾年了,也安排過很多批學生出國,從來沒有學生提出過異議。”校方表示對二審判決不認可,原告家長是通過編造謊言的方式詆毀學校,學校提供的生活標準足以滿足學生的日常需要,判決學校退還部分學費,對學校并不公平。
民二庭副庭長黃海濤表示,由于風險意識、法律意識的欠缺,在赴境外就讀時,各方容易出現操作不規范的現象。而加上小學生、初中生尚未形成完整的認知能力,生理、心理發展不成熟,社會生活經驗不足,容易發生因學校管理不當而損害未成年人權益的情況。
由于境外就讀的主要糾紛發生在生活服務方面,黃海濤建議,家長要全面了解境外就讀相關信息,與學校簽訂書面合同并密切關注履約情況,在權益受損時要及時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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