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許多美國人都樂意住到遠離市中心的郊區去,而如今,他們正在往更遠的地方搬。一夜之間,在鄉村的大片曠野上或是沙漠里,大型住宅區如雨后春筍般涌現——這里是郊區的郊區。
這種新潮流的住宅區距最近的城市也有100公里,而且正在飛速擴張。人們往往在這里居住,每天趕到大城市的郊區去工作,因為美國的就業崗位大部分都集中在城市的郊區。從上世紀90年代末起,越來越多的美國人選擇住在郊區而非在大城市的中心。在佐治亞州的亞特蘭大市,最近10年里人口只增加了2.2萬人,但在同一時期,位于該市郊區的住宅區卻迎來了210萬人。如今,這股人潮又在向著更遠的地方涌動。
美國的中產階級更喜歡居住在郊區。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面積廣大的郊區也日益擁擠。所以,很多美國人開始選擇搬到人氣冷落的遠郊、毗鄰城市的鄉村,甚至是沙漠。
中產階級家庭選擇在這種類似沙漠中綠洲的地方定居,是因為他們希望擁有更加寬敞的房屋,擁有更多的停車位。這在傳統意義上的郊區已經變得不太現實:常住人口越來越多、越來越密集,房地產價格高得出奇,花同樣的錢可以在更遠的地方買到兩倍面積的房子。
美國人的這一居住趨勢同巴西中產階級搬出城市的現象頗為相似。二者都是以改善生活為目的,區別在于,巴西城市中的犯罪率居高不下,有錢人期望能在遠郊得到一片凈土,而美國城市犯罪率呈下降趨勢,美國人搬家只是為獲得更大的空間和更安寧的環境,當然,價格因素也是一大誘惑。
實際上,隨著有軌電車的出現,美國民眾從城市中心搬往城市邊緣的趨勢從19世紀末便已經開始,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這一趨勢更加明顯。直到前幾年,大部分居住在遠郊住宅區的人還必須趕到市中心去上班,但現在情況有了改變。弗吉尼亞大學城市研究院的城市發展專家羅伯特·蘭說:“90年代末期以來,美國90%的新建寫字樓是位于郊區的,因而住在遠郊的居民不再非得每天趕到市里去上班,他們只需搭車去最近的郊縣即可。”
不過住在郊區也帶來了一個令人意想不到的問題。居住區的配套服務設施完善,有超級市場、運動場甚至還有教堂,但這些設施之間的距離往往比較遠,因此人們必須開車往來其間。馬里蘭大學去年對400個地區20萬人的一項調查表明,住得離商場越遠,人們就越少徒步來往,也就越容易發胖。居住在遠郊社區里的人比住在市中心的人更容易患肥胖病和高血壓。在波士頓市邊上的一個社區里,只有8%的人每天上下班步行或是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大量城市居民搬遷到寧靜舒適的遠郊,但這并未使城市中的住宅區人去樓空,只是改變了城市居民人口結構。羅伯特·蘭說:“城市生活正變得越來越不同于以往,現在選擇留在城市里的人大多是單身一族或是結了婚但沒有孩子的夫婦。”這些居民看中的是城市生活的激情與節奏以及只有在城市里才能享受的休閑設施,比如酒吧、各式餐館和影院等。相比之下,有孩子的家庭則更愿意搬去遠郊。
此外,如同城市里的各個街區一樣,遠郊住宅區也已經具備了自己獨有的文化和社會屬性。沿著一條街往前走,首先看到的可能是一遛嬉皮士風格的房屋,接下來是豪華住宅群,而再往前走便有可能風格大變,你有可能走進亞裔移民和墨西哥移民的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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