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朝陽中學校長殷濤拒絕為成績優異的女兒小升初擇“名校”,讓女兒進入自己所在的外來工孩子占到了大多數的朝陽中學讀書,這也讓他承受了來自身邊人的不少壓力,甚至有人認為他是在作秀。
也許在一般人眼里,殷校長讓孩子上自己的學校來“支持工作”,對孩子來說不公平。但殷校長自信自己的學校能給孩子適合的教育,他突破了絕大多數人在子女教育問題上的選擇標準,為自己的學校贏得了信任。
教育需求也需要引導,否則,很可能在盲目的選擇中付出不必要的教育成本。殷校長正是用“現身說法”來引導身邊的人。在他的影響下,有的學生家長說“又相信優質均衡了”,還有家長說“我們本來要擇校的,知道你女兒在,我們就不走了”。均衡教育資源非一日之功,在如何分配優質資源的存量上下功夫,也遠非治本之策,根本的解決辦法是辦好每一所學校,做大優質教育資源的蛋糕,為更多的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在優質資源不均衡的現狀下,每個家庭都想為孩子選擇更好的學校,教育工作者也不例外,要求每個家長都像殷校長那樣不擇校可能不太現實,但教育工作者理當像殷校長那樣,為辦好每一所學校竭誠努力。
均衡教育資源全社會都有責任,需要更多有影響力的人群分擔這個責任。從這個角度說,如果更多的地方官員,尤其是教育部門的官員和校長,都能像殷校長那樣讓孩子就近入學,產生的影響和帶動力將會大得多,更能為辦好每一所學校注入強大動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現在一些地方特別是縣域,不但在家門口擇校,還出現了跨地域的“遷徙式擇校”,不少有條件有能力的人,想盡各種辦法把孩子送到省城或地級市讀書,有的地方官員包括教育官員的孩子都不在當地學校讀書。作為家長,為孩子選擇優質教育無可厚非,但從辦教育的角度看,這種現象勢必會削弱提高教育質量的驅動力。
管教育、辦教育的人,面對家門口的薄弱學校,不是努力想辦法辦好,而是繞著走,老百姓對均衡教育資源還能有信心嗎?我們常說要優化教育發展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其實,教育事業發展的外部環境,也取決于教育自身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取決于教育工作者自身的擔當。一所好的學校,只有和所在的社區建立起高度的互信,才能和地方社會真正融合在一起,如果校長自己的孩子都不愿來讀書,恐怕很難建立起真正的互信。殷校長的選擇,為自己的學校贏得難得的社會信任,這本身就是一種教育力量。
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利益分化,使得我們對教育公平的期盼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強烈。推進教育公平,就要提高教育質量,讓人人都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獲得發展自身、奉獻社會、造福人民的能力。殷校長說,“校長的孩子都去擇校了,誰會相信我的教育理想”。這應是每個教育工作者都應有的清醒和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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