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上海各區縣和學校開設的國際課程種類約18種,在讀學生超過6000名,有15個區縣的33所學校開設了國際課程。5月10日,上海市教委出臺指導文件規范普通高中試點開設國際課程工作。這份醞釀已久的文件既立足當前有序規范推進國際課程的試點,又著眼未來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的改革開放。
上海出臺的指導性文件明確提出對普通高中開設國際課程研究與實踐必須體現三大價值定位:進一步擴大教育對外開放,有利于深化本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同時適應學生多樣化需求。
意見明確,試點學校的課程方案、計劃及其教材須經審查,同時學生必須學習國家課程中的語文、思想政治、歷史和地理學科,不得向學生額外收取費用。意見明確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應該對國際課程實施準入管理,國外課程進入上海必須實施準入管理,準許引入的課程,也必須對教材進行審核,引進課程的基本要求與本市普通高中生教育教學要求相當,課程內容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內容,課程科目和相應課時設置合理。
意見規定各試點學校是國際課程項目的管理主體,不得以出租、出借校舍或以提供冠名、收取管理費等方式與其他社會機構開展國際課程合作。承擔國際課程教學工作的教師須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境外教師須符合相關規定。
意見規范書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的招生、學籍管理和學歷頒發。普通公辦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計劃單列,納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學校實行自主招生,學生須參加本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并達到相應的錄取線方可錄取。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的招生計劃單列,本市考生納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學校實行自主招生,學生須參加本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或其他學業水平測試并達到相應的錄取線方可錄取。通過招生錄取的國際課程班學生學籍納入本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學生按照課程方案經過完整的高中學習經歷達到相關課程學習的要求,并通過本市語文、思想政治、歷史和地理科目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達到合格水平者,頒發本市普通高中畢業文憑(加注“國際課程班”)。
意見還建立了普通高中國際課程試點學校年檢制度與退出機制。上海市教委規定了過渡方案,要求對目前普通高中階段開展國際課程的學校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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