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成都青麥公司墻面懸掛有“網友票選支持率全國第一”、“2015年最具影響力職業教育機構”的用語,在公司發現四種關于培訓內容的宣傳廣告冊,其首頁的右下角都有“中國最大互聯網項目實訓基地”、“中國最具有影響力教育集團”的用語。這些宣傳用語都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事件回顧
■7月19日
本報對成都青麥公司以“保證就業”、“工資4000~6000元”為承諾,誘導學員辦理高額貸款參加公司培訓,但培訓結束后不僅工作沒找到,還倒欠數萬元培訓費一事,進行報道。錦江區市場與質量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立即介入調查。
■7月20日
本報報道刊發后,成都青麥公司已經和部分學員達成協議,解決貸款事宜,一些學員因此獲得退費。
■7月22日
成都青麥公司培訓基地內,多名學員要求退費。據本報記者調查, 一個曾有27名學員的UID班,有25人放棄培訓,要求公司退還培訓費。
■7月26日
在連續多次接到工商部門要求其上門接受調查的通知后,成都青麥公司的相關負責人終于來到錦江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執法大隊接受調查。為進一步調查,執法人員第三次來到成都青麥辦公地上門調查。
■7月底
工商部門正式對成都青麥公司立案調查。本報記者從多名學員處獲知,青麥已與部分學員簽訂《培訓補充協議》,該協議被學員稱為“退款方案”。學員透露,該協議提出為學員解除之前的貸款合同,但學員仍需支付5000至17000元不等的“課時費”和“補貼”。
“保證就業”“工資4000~6000元”……多名大學生被成都青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成都青麥公司)的承諾吸引,辦理貸款支付培訓費,但培訓結束后不僅工作沒找到,還欠下數萬元貸款(成都商報曾連續報道)。
報道此事后,工商部門立即介入調查。昨日,記者從成都市錦江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獲悉,工商部門在持續調查之后,近日已對成都青麥公司做出處罰決定。記者在處罰決定上看到,成都青麥公司因使用“最高級”、“最佳”等《廣告法》中禁止情形的廣告,受到罰款20萬元,并責令停止使用和發布上述廣告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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