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記者從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獲悉,東莞擬對低保人員就業進行激勵補助,低保戶人員就業,每月最高可補300元,最低也有100元補助,相關辦法目前正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為激勵低保勞動力實現就業,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制訂《低保勞動力就業激勵補助辦法(征求意見稿)》,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勞動力給予最長2年的就業激勵補助。
其中,在全日制崗位實現穩定就業的低保人員,每人每月補助300元。對在非全日制崗位上實現靈活就業的,每月累計工作時間達80個小時,每人補助200元/月;每月累計工作時間達50個小時,每人補助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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