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在線訊 從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獲悉,上海市教委日前發布了《關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上海還將繼續實施“本市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以下簡稱“依法自主招生”)。2013年,本市共有33所院校開展“依法自主招生”工作。未被“依法自主招生”院校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今年5月或6月的高考;被錄取的學生,今年不得再參加5月或6月的高考。
此外,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技校,以下簡稱“三校”)畢業生的報考及考試科目設置辦法與2012年一致。
應屆“三校”畢業生可選擇參加2013年5月份舉行的本市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考試(以下簡稱“三校生”高考)或6月份舉行的全國統考,兩者只能擇一,不得兼選。屬在滬報考范圍內的歷屆“三校”畢業生,不能參加5月份的“三校生”高考,可參加6月份全國統考。
2013年5月份應屆“三校畢業生”高考的招生考試辦法,以及2014年春季招考辦法將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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