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國務院頒布《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到“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北京晨報記者了解發現,目前,本市中小學每班班額不超45人。
針對《意見》中提到的有關“超大班額”的要求,記者查閱北京市教委相關文件發現,2006年3月1日起,本市正式實施《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其中對小學、初中以及高中校各班班額便提出的明確的要求。在《標準》中明確,依據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相統一的原則,本市學校初中和小學每班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40人,高中不超過45人。并針對不同類型的學校給出了各年級班級數量和各班級學生數量的限制,其中,獨立設置的小學每年級2至4班,合計12至24班,班額小于等于40人;獨立設置的初中每年級6至10班,合計18至30班,班額小于等于40人;九年一貫制學校每年級2至4班,合計18至36班,班額小于等于40人;完全中學每年級4至6班,合計24至36班,初中段和高中段分別執行初中和高中的班額;獨立設置的高中每年級8至12班,合計24至36班,班額小于等于45人。
從記者調查的情況來看,目前,本市多數學校均嚴格執行這一標準。海淀區教委一名知情人士透露,該區各小學、初中校各班班額均在40人以下,大多數高中各班班額控制在45人以下,僅有少部分超過45人,但少于50人。“這也是有客觀原因的,教室的建筑面積在72平方米以下,人太多了放不下。”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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