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海口市召開2016年海口市招生工作會議。記者從會上獲悉,根據根據相關規定,海口市制定了《2016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標到校工作方案》(以下稱《方案》)。南海網記者獲悉,由于校際之間差異的客觀存在和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實際需要,為促進公平招生、陽光招生,規范入學招生行為,今年小升初繼續實行優質初中學校劃片就近和指標到校相結合的招生辦法,通過多元化、全方位、發展性綜合評價學生,讓全市的小學生有機會享受優質教育資源,遏制“以權擇校、以錢擇校、以分擇校”行為。
根據《方案》中指出,計劃分配原則為:根據小學辦學水平、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合理分配指標到校計劃;有住宿條件的初中學校在全市范圍統籌分配計劃;沒有住宿條件的初中學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則,指標分配到周邊小學;將市直屬學校指標到校生名額分配到各學校,依據學生入學意向確定具體的接收初中學校。區屬優質初中由各區根據實際明確本區指標到校計劃,并根據就近就便原則在本轄區地域內周邊小學統籌分配;本市戶籍學生較多的民辦學校,可適當安排指標到校計劃。根據民辦學校自主招生政策,計劃安排應事先征求九年或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意見,如不同意接收,則不予安排。
推薦條件和程序為,海口市戶籍和學籍的2016年小學應屆畢業生;參照《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冊》評價體系的內容,推薦的小學畢業生必須是小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各項指標優良,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的應屆優秀畢業生;各小學根據本校學生實際和指標到校計劃,嚴格按照上述第1、2項基本條件和附4(量化評分表)要求,制定本校具體實施細則,完善量化細化評價指標。各校具體實施細則應集體研究,并在班級和校內公示,接受監督。
《方案》要求,市區招生辦要加強對小升初指標到校生工作的指導、協調、統籌和管理工作。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指標到校生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實際的具體實施細則,并采取得力措施,確保指標到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
同時,各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指標到校生政策的宣傳,做好學生發動工作,做到家喻戶曉。要加強對班主任、招生工作人員的培訓,吃透政策要求,認真核實、嚴格把關。遵循“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執行相關責任倒查機制。
此外,市教育部門紀檢組聯合接收指標到校生的初中學校,對各小學的指標到校生推薦工作進行全過程檢查、監督。經查實在指標到校生推薦和招錄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或者違反招生程序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學校或個人,按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在全市通報。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推薦和招錄條件的,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另外,各初中學校不得自行組織、違反程序隨意錄取個人或單位的自薦生。
與此同時,參與指標到校生推薦的學生,在取得錄取通知書前要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參加就近劃片入學登記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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