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允許高校學生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以來,休學去創業,不再是大學生們“不能說的秘密”。
一年以來,從國家到地方,支持高校學生創新創業的政策相繼出臺,截至目前,20多個省份先后出臺了相關的實施意見,彈性學制、學分制改革等關鍵詞,在這些政策中高頻出現。
各省份政策亮點
創新創業加課時增學分
為支持在校生創業,北京提出,要重點在互聯網+、大數據、新能源、食品安全等領域培育一批新的專業增長點。
廣西則對創業基礎課程進行了改革,提出不少于32學時、不低于2個學分。增加實習實訓教學比重,文科專業不少于總學分(學時)的15%、理科不少于總學分(學時)的25%,高職高專實踐性教學課時占總課時數不少于50%;師范類專業實踐不少于1個學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不少于半年。
廣東設置財稅、金融、法規、企業管理、風險控制、知識產權保護等創新創業實務課程,還允許創新創業學分轉換為專業課程學分,學分修滿后才允許正常畢業。
彈性學制最多保留學籍8年
在福建,在校生休學創業的修業年限可在原有學制基礎上延長2至5年,學生可根據創業需要與高校協商確定休學年限,辦理相關休學手續。黑龍江也提出,除研究生外,學生經高校評估后最多可保留學籍8年休學創業。
廣東提出實行彈性學制、延長修業年限的要求,將高職高專放寬至6年,本科放寬至8年,更允許學生邊工邊讀,休學創業,簡化復學手續,為學生離校創業提供便利。四川的政策則更具商榷余地,創業學生可根據創業需要與高校協商確定休學年限,辦理相關休學手續。
創業教育業績影響教師評聘
近日廣西發布的政策中,“高校教師每2年至少有2個月到行業企業掛職鍛煉”被廣泛關注,其中還提到,教師帶領或指導學生開展創業項目、參與課題研究可折算工作量,在科研項目申報與立項上可給予優先照顧。
吉林政策更加細化,不僅要鼓勵和支持專業課教師通過培訓轉型為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專職教師,還要按照學生人數以及實際教學任務,合理配備一定數量和較高質量的創業就業指導專職教師。
廣東則提出,要將創新創業教育業績列入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崗位聘用和績效考核的重要考察指標,實施教師業績考核預警,逐步建立教師淘汰退出機制。
高校實施特色
中國政法: 實施三學期制,增設夏季學期
記者從中國政法大學了解到,為給學生的創新創業提供更有力的支撐,學校將實施三學期制改革,縮短春、秋季學期,增設夏季學期,并且作為全校人才培養的基礎制度,在夏季學期中著力推行創新、創業、國際化教育培養模式。
武漢大學: 學生不愿就讀的專業可停辦
在學科及學制管理方面,武漢大學在為學生創新創業而制定的政策中表示,將會完善學科專業預警、退出管理辦法,對部分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或者沒有學生愿意就讀的專業進行改造、調整直至停辦。優先支持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中南大學: 教師離崗創業5年內保留人事關系
記者從多所高校了解到,實行彈性學制、調整學業進程,已經是各高校的實施常態。比如南京大學、北理工、北科大等,都提出在校生可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中南大學將四年制本科在校生的修業年限進行了細化規定,為3~6年。不僅如此,還鼓勵校科技教職人員在職和離崗創業,經學校同意后可在5年內保留人事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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