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今年規定,考生在高考成績公布之后,截至6月28日18時填報高考志愿結束之前,可通過“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提出成績復核申請,未按規定方式、時間區間內提出的申請不予受理。
考生可以申請復核的事項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題卡)、是否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方面。超出規定事項范圍的申請不予受理。考生申請首次復核或再次復核每次僅限一個科目。
考生上網進入復核系統,按提示程序經過身份驗證后提出首次復核申請或再次復核申請,并可查詢首次復核結果或再次復核的最終認定結論。
考生查詢獲取首次復核結果或再次復核的最終認定結論,可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下載并自行打印。仲裁組對再次復核作出最終認定結論后,省高考評卷組織機構不再受理其他有關的異議申請。考生申請首次復核或再次復核之后,凡依據評卷工作組給予的首次復核結果或仲裁組對再次復核的最終認定結論確需變更成績的,由省高考評卷組織機構確認成績并在高考成績數據庫中予以變更。
考生在申請成績復核等待回復期間,應在規定時間區間之內依照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的本人成績填報高考志愿。在考生填報高考志愿之后發生了前述成績變更的,考生可申請重新填報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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