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并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2016年高校招生如何合并錄取批次?
2015年,我省本科高校招生錄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A段、本科一批B段、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等五個錄取批次。我省原錄取批次是在有序志愿的前提下劃分的,當時主要考慮是增加考生報考第一志愿的機會,也便于錄取工作操作。從全國情況看,作為招生錄取工作的操作方式,各地劃分錄取批次各不相同,很少有省份在本科一批實行分段錄取;有的省從未設過本科三批,有的省幾年前就已經將本科三批并入了本科二批。
根據《遼寧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我省定于從2016年起,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取消本科一批A、B段設置,統一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三批合并為本科二批,并將根據情況逐步實現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的目標。
二、為什么要合并乃至要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
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合并體現了國家改革的總體方向,國務院2014年印發的《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
1.有利于促進高校公平發展。
逐漸減少直至取消錄取批次,消除因批次劃分可能帶來的政策歧視,促進高校平等競爭。高校不再靠人為劃分層次吸引生源,而是靠提高辦學質量得到社會和考生認可。逐漸減少直至取消錄取批次,有利于學校公平競爭,特別是給民辦高校以公平的待遇。
2.有利于減輕高中升學排名的壓力。
雖然劃分高校錄取批次僅是錄取工作的操作方式,但長期以來考生、家長乃至社會都把考上各批次高校學生多少作為評價高中辦學質量的標準。逐漸減少直至取消錄取批次,將無法按錄取到各批次人數多少對高中進行互相比較,減輕高中升學排名壓力,有利于促進高中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推進實施素質教育。
3.有利于學生按照興趣選擇高校和專業。
在高校招生錄取中,很多考生往往被錄取批次所“綁架”,只為不浪費分數,為了所謂的好名聲,犧牲自己的興趣、特長。逐漸減少直至取消錄取批次,考生不再計較批次的高低,有利于引導考生更多根據自己的特長、志趣來選擇學校和專業。
4.有利于高校畢業生平等就業。
由于錄取批次的原因,很多用人單位也以此為門檻,為高校畢業生就業設置不公平框框。逐步取消高校錄取批次,有利于高校畢業生平等就業。
三、高校錄取批次合并后志愿如何設置?
我省目前的志愿設置為:本科一批A、B段各設5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二批設7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三批設5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一批A、B段和本科二批進行一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本科三批進行兩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設5個平行的院校志愿。
2016高校錄取批次合并后將參照各批次招生院校數量和招生計劃數量分布情況及其他省份合并批次后院校志愿數量設置情況,適度增加已合并批次的平行志愿數量和“征集志愿”補充錄取的次數,具體為:本科一批設7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二批設9個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職(專科)批仍設9個平行的院校志愿不變。各批次均進行兩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設5個平行的院校志愿。
四、批次合并后對考生選擇學校是否會產生影響?
1.錄取批次的劃分及合并與高校辦學性質無關,也就是說不會改變高校辦學性質,高校仍分為公辦、民辦、獨立學院等。因此,批次合并短期內不會明顯影響考生的選擇意愿。
2.合并錄取批次,高校錄取的位次區間不一定會在短期內發生明顯變化。如果高校招生計劃穩定,各科考試試題難度穩定,參加考試的考生學習成績穩定,合并批次后高校的錄取分數也會相對穩定。
3.合并錄取批次后,本科二批的高校數量和招生計劃數量大概是原本科二批與本科三批之和,而招生高校和招生數量的大幅增加,會使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有較大幅度的降低。
五、批次合并后考生填報志愿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在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模式下,考生填報志愿的主要參考因素是考生本人高考成績所處位次和高校錄取最低分所處位次(或稱分數段)。錄取批次合并后,雖然本科二批的錄取控制分數線會降低,但考生分數位次和高校錄取分數情況決定了考生填報志愿需要重點考慮的高校范圍,建議考生還是應當根據自己的分數位次選擇適合自己的學校,不要簡單認為高考成績高出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而集中選擇填報偏離自己位次距離較大的學校。
另外,提醒廣大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前,一定要認真閱讀、研究高校的招生章程,明確高校招生的有關條件、要求和錄取規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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