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范生教育實踐要堅持問題導向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加強師范生教育實踐答記者問
教育部近日印發《關于加強師范生教育實踐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加強師范生教育實踐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意見》的主要框架和突出特點。
答:《意見》分兩個部分共9條。第一個部分(1-6條)主要是關于師范生教育實踐規范的意見,包括實踐目標、實踐內容、實踐形式、教育實習、實踐指導、實踐評價等六個方面內容。第二個部分(7-9條),主要是關于師范生教育實踐保障的意見,包括實踐基地建設、指導教師激勵機制和經費保障等。
總體來看,《意見》主要有以下三個突出特點。
一是體現了關于師范生教育實踐的全方位思考。《意見》從目標、內容、形式、指導、評價、基地、經費等多方面對加強師范生教育實踐進行了整體的規劃與要求,既反映了目前教師教育院校關于師范生教育實踐的理論與實踐成果,也體現了教育部關于師范生教育實踐的全方位思考。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意見》針對實踐目標不夠明確、實踐內容不夠豐富、實踐形式相對單一、實踐指導力量不強、管理評價和組織保障相對薄弱等問題,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要求與意見。
三是遵循專業化培養理念。教師培養具有高度的專業性。《意見》并非孤立地思考如何加強師范生教育實踐,而是力求引導和推動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將師范生教育實踐納入整個教師培養之中,按照專業化培養理念進行統籌設計與實施,從而加強師范生教育實踐的實效性。
問:請您談談《意見》的主要改革舉措。
答:針對當前師范生教育實踐存在的突出問題,教育部在總結凝練地方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意見》,大力推進各地各校師范生教育實踐在內容、形式、師資、基地、經費等方面進行全方位改革。
一是將教育實踐貫穿教師培養全過程。在師范生培養方案中設置足量的教育實踐課程,以教育見習、實習、研習為主要模塊,構建包括師德體驗、教學實踐、班級管理實踐、教研實踐等全方位的教育實踐內容體系,切實落實師范生教育實踐累計不少于一個學期制度。
二是組織開展規范化的教育實習。要求制訂教育實習課程標準、實施計劃、實習手冊、評價標準等工作規范,做到實習前有明確要求、實習中有嚴格監督、實習后有考核評價。建立師范生實習資格考核制度和實習檔案制度。
三是全面推行教育實踐“雙導師制”。由教師教育院校教師和中小學優秀教師共同指導,充分發揮高校指導教師的理論與研究優勢、中小學指導教師的教育教學實踐優勢。培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院校還應聯合行業企業,遴選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擔任指導教師。
四是建立健全指導教師激勵機制。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對教師指導師范生教育實踐,要在折算工作量、職稱晉升、薪酬分配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要將中小學教師指導師范生教育實踐的業績,作為評獎評優、職稱晉升的重要依據,作為評選特級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的重要條件。
五是協同建設長期穩定的教育實踐基地。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統籌本地區師范生規模結構和服務面向,與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共同遴選建設長期穩定、多樣化的教育實踐基地。鼓勵各省(區、市)遴選建設一批示范性教育實踐基地。
六是切實保障教育實踐經費投入。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加大經費投入力度。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要建立師范生教育實習經費保障機制,確保完成師范生教育實踐任務。
問:如何做好《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
答:為推進《意見》的落實,教育部將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專家解讀、集中宣講等途徑,對《意見》進行廣泛宣傳。二是加強示范引領。將《意見》的有效落實作為評價“卓越教師培養計劃”項目的重要內容,引導和推動項目實施院校在落實《意見》方面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三是組織督導檢查。將提請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或依托教師培養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意見》的落實效果進行督導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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