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后簡稱“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除了對行賄犯罪加大了處罰力度之外,一些關乎民生的條款也同時展開審議。對于這份草案,哪些內容值得普通百姓關注呢?
近日,記者獨家專訪重慶市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學量刑研究中心研究員、中豪律師集團(重慶)事務所合伙人、重慶市最佳刑事辯護律師傅達慶律師,針對草案中與百姓關聯較大的刑責修改,進行解讀。
保姆、護工納入虐待罪主體
根據草案相關規定,將增加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者、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追究刑事責任。
傅達慶稱,在現行刑法中,虐待罪的主體是被監護、看護人的家庭成員。而保姆、護工等在實施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虐待行為時,卻面臨無法可依、無法追責的情況。草案若能通過,這樣的局面便可以改變。雇傭的保姆、養老院的護工就應該盡到照顧義務,杜絕實施虐待行為。
替考代考等失信行為將嚴懲
修改了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犯罪規定,草案擬將證件的范圍擴大到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證件;同時將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等證件的行為以及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等證件的行為規定為犯罪。
除此之外,針對日益嚴重的替考、代考的失信行為,草案還增加規定了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傅達慶說,將在國家規定的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的、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破壞考試秩序的行為規定為犯罪。意味著以后替考四六級英語考試的槍手及其雇傭者可能面臨判刑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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