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中央出臺方案,有才的年輕人有福了!
滿腹才華卻要熬年頭?高端人才進京卻落不了戶?這些困擾你的問題,未來將會得到解決了!
日前,中央出臺《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進一步推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我們一起來看看,國家在《意見》里都出了啥招兒。
高端人才將不必“熬年頭”
多年來,人才評用的脫節被認為是職稱制度問題的一大弊端。這主要是由于政府管得太多,用人單位缺乏自主權,造成了“用的評不上,評的用不上”。對此,《意見》明確提出,“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提高評審科學化水平”,并強調要突出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職稱評審權限。
現實中,一些高端人才包括海歸人才在被引進后還要“熬年頭”才能逐級晉升職稱,極大地影響了他們為國效力的熱情。對此,《意見》提出職稱直聘,為高端人才開辟了一條憑專業能力快速晉升的“綠色通道”。
一段時期以來,職稱評定多集中在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甚至被視為體制內人才的“專屬”,而廣大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卻因“職稱瓶頸” 頻頻遭遇職業上升“天花板”,積極性和創造性嚴重受挫。對此,《意見》提出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申報參加職稱評審渠道。
此外,《意見》還提出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這解決了有不少專業技術人才在發展過程中曾因外語、計算機等“硬杠杠”被卡住的問題,遵循了人才評價的規律和客觀實際,減輕了專業技術人才的應考負擔。
股權期權激勵作為一種長期激勵手段,讓科研人員能夠合理分享創新財富,已在現代企業中普遍推廣。現實中,不少地方也已開始試行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中國人才研究會副會長趙永樂認為,《意見》提出研究制定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才股權期權激勵政策,是針對我國激勵機制的短板提出的改革舉措,但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造成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空心化”等問題,因此,《意見》規定“對不適宜實行股權期權激勵的采取其他激勵措施”。
近年來,不少地方出臺規定,允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或保留身份領辦創辦科技型企業,但政策的落地情況卻不樂觀。趙永樂認為,《意見》從國家層面對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和在科技型企業兼職取酬作出明確規定,同時規定高校、科研院所也要設置一定的流動崗位,吸引具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科技人才兼職,健全了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之間順暢流動的機制。
外籍科學家或將領銜國家科技項目
當前,隨著我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以及中華文化的獨特魅力,越來越多的留學生將目光投向中國。然而,針對日益增加的留學生,我國卻沒有建立完善的海外人才引進機制。《意見》的出臺將填補這一空缺,為留學生在華工作創造新機遇。
《意見》首次提出“研究制定外籍科學家領銜國家科技項目辦法”。高翔認為這是我國人才對外開放、科技對外開放最生動的體現,“我國的人才政策越來越積極開放,科研越來越國際化,外籍科學家領銜國家科技項目,能將人才效益發揮到最大化,不僅是為一個國家服務,也是為整個人類服務。”
為了讓國際人才進得來、留得住,《意見》提出關于海外人才引進和健全工作服務平臺等措施,完善引才配套措施,簡化外國人才來華簽證、居留程序等,既接軌國際,又契合國情。此外,《意見》還提出,“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人才引進”,并“整合人才引進管理服務資源,優化機構與職能配置”。在高翔看來,這將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引進人才智力的內生動力和活力,同時改變當前我國引才工作中存在的政策政出多門、分散化、碎片化的問題。
在積極引進人才、留住人才的同時,《意見》也提出要“完善國際組織人才培養推送機制”。高翔認為,這將有利于改變我國目前在重要國際組織中任職人員比較少、職級比較低的情況。
有創新意識的年輕人將獲更大力度提拔
對于如何培養人才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意見》指出了方向:探索建立以創新創業為導向的人才培養機制,完善產學研用結合的協同育人模式。
《意見》強調,要促進青年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教育部人事司副巡視員趙丹齡指出,目前,青年人才已經成為國家人才隊伍的主體,以教育系統為例,2014年全國高校教師45歲(不含)以下占71.65%。但與青年人才的龐大數量相比,當前對青年人才的培養支持面窄、支持率低、支持度輕。她表示,美國硅谷等創新案例啟示我們,要大膽提拔和放手使用青年人才,努力營造勇于創新、鼓勵成功、寬容失敗的制度環境文化氛圍,“要給機會、給信任、給支持、給自主權,建立健全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在國家重大人才工程項目中設立青年專項,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為優秀青年人才脫穎而出鋪路搭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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