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年甘肅省中等職業學校
學生對口升學專業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東風場區招生委員會,省屬中等職業學校:
根據《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6年甘肅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對口升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5]43號)要求,為做好2016年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對口升學專業考試工作(以下簡稱“中職對口升學考試”),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參加了2016年甘肅省普通高考報名的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可根據所學專業進行專業考試報名。
二、考試報名
(一)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11日至4月21日。
(二)考試報名工作由各市(州)教育局組織實施。考試費按甘發改收費[2011]123號規定收取(每生120元)。
(三)考生須在規定期限內根據所學專業和考試類別,填報《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詳見甘招委發[2015]43號文件)。
(四)考生的專業技能成績的計分按照《關于印發2016年甘肅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對口升學考試類別、科目及考試大綱的通知》(甘教職成[2015]15號)有關規定執行,由市(州)教育局負責審核和加分,并對專業技能成績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三、考生數據庫的報送
(一)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對參加了高考報名的考生數據庫進行匯總,下發給市(州)教育局,由市(州)教育局負責完善相關信息后上報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二)考生數據庫采用Foxpro格式,具體庫結構見附件1。
(三)市(州)教育局對下發的考生數據庫已有項目進行認真核對,需要市(州)教育局填寫的項目為:準考證號(ZKH)、專業技能成績(ZYJN)、備注(BZ)。未參加專業考試報名的考生不填準考證號,并在備注欄填寫“未報名”字樣。
(四)考生數據庫內已有的考生信息不得隨意改動。只有庫內考生才有資格參加專業考試報名。
(五)考生數據庫的填報按照分工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嚴格執行“誰主管、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制度。
(六)數據庫的下發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組織
(一)考試在省招委會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管理與監督。考試繼續按2015年的模式進行。考試的命題、制卷、考試、評卷、登分、成績匯總等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委托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組織實施,各市(州)教育局負責轄區內考生《準考證》印制與發放,專業技能成績審核、信息上報、考場安排、考試組織等各項工作。
(二)請各市(州)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于5月19日上午9點在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會議室參加考務工作會議。
(三)考試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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