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南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獲悉,為更好地服務家長,該科室持續在微信公眾號及網站上發布招生“服務直通車”欄目。日前最新推出《南山區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有問必答》,告知家長在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學位時應注意的事項。蛇口消息報就大家關心的問題截取一些內容。
申請小一學位的適齡兒童為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
問:小學一年級招生年齡及學籍有何規定?
答:根據《義務教育法》“年滿六周歲”的規定,今年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的適齡兒童為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粵教基〔2014〕24號)的要求——“義務教育階段普通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招生對象為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的兒童和少年。小學招收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足齡兒童將無法在學籍系統建立學籍。按片區招生的方式落實就近入學政策
問:就近入學就是在直線距離最近的學校就讀嗎?
答:就近入學并不是指就讀離自己住址直線距離最近的學校。目前,南山區通過劃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范圍,按片區招生的方式落實就近入學政策。就近入學是指適齡兒童就讀現住址所屬片區的學校。學校的招生片區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轄區人口分布等情況,按道路和住宅小區的邊界等進行劃分。由于全區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學校也不是均勻布局,且辦學規模不盡相同等原因,學校招生片區也可能出現大小不同的情況。區教育行政部門還會根據轄區學位供需情況,對學校的招生片區進行必要調整。
申請公辦學校學位不存在“先到先得,后到沒得”
問:申請公辦學校學位是“先到先得,后到沒得”?
答:今年公辦小學、初中分別統一在3月下旬和4月接受學位申請(報名時間和流程詳見南山區基礎教育科網站)。凡在規定時段內按有關規定申請學位并取得學位申請受理回執的,即為有效申請。凡屬有效申請的,教育部門不會以申請時間先后作為安排學位的依據,不存在“先到先得,后到沒得”的情況。
問:非深戶就業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深接受義務教育,需要提交哪些就讀證明材料?
答:凡年滿6-15周歲,有學習能力,父母在深連續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非深圳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申請接受義務教育:
(一)適齡兒童出生證、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持有使用功能的本市居住證;
(二)適齡兒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或由當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提供的《房屋租賃憑證》。無法提供《房屋租賃憑證》的家庭,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信息》;
(三)適齡兒童父母在本市的社會保障記錄;
(四)適齡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登記的計劃生育信息。
此外,因父母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原因,由其他法定監護人監護的兒童就讀,按以上規定辦理。
問:如果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怎么申請學位?
答:以實際居住地址申請學位。
符合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可“隨班就讀”
問: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如何申請在普通義務教育學校“隨班就讀”?
答: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是特殊教育的重要形式和發展趨勢。凡屬今年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對象,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且符合在深就讀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經相關評估,可申請就近入讀普通中小學校,有關學校不得拒收。凡中小學校認為不能適應隨班就讀且存在爭議的本市實名登記智障、聽障、視障、腦癱、自閉癥適齡學生,憑戶口簿、兒童出生證、殘疾人證和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接受義務教育能力評估(咨詢電話:89468875),如評估結果顯示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有關學校不得拒收。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