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自考辦,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考試中心,各主考院校成(繼)教院自考辦,各助學單位:
鑒于目前我省自學考試新形勢新特點,經廣泛征求地市、主考院校意見,并參照其它兄弟省市經驗與做法,省考試院決定從2017年起,將我省自學考試每年考試次數從3次調整為2次,即保留4月、10月考試,與全國考試安排同步,取消1月份的考試,請做好相關宣傳和工作的銜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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