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針對全面改善重慶市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教學與生活衛生基本條件,重慶市教委下發文件,從課桌椅、飲用水、學生浴室等幾個方面做了規范要求。
根據市教委要求,義務教育農村薄弱學校的教室照明要采用配有燈罩的燈具,不宜用裸燈,燈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燈具距桌面的懸掛高度為1.7-1.9米。
教室照明如使用熒光燈,應配備40W熒光燈9盞以上;黑板照明應設2盞40瓦熒光燈,并配有燈罩。同時,倡導使用節能燈,其配置功率應達到國家要求的照度標準。
對于飲用水,100人以下的村小和教學點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配備模式。比如,配備電熱水壺加保溫桶。電熱水壺用于將飲用水煮沸,每50人配1個,容量為2L;保溫桶1個,容量為30L,用于貯存、冷卻已經煮沸的飲用水。
自備水源的學校,應優先考慮采用井水作為水源。水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地下水質量標準》的規定,水井選址應遠離牲畜圈、校園獨立式廁所、貯糞池、垃圾存放站(池)及污水排水點等污染源,且距離應在25m以上。同時,水井應設有高于地面0.3m以上的井沿,并加蓋上鎖。
要有獨立式廁所,廁所位置應選擇在校園內,地勢較高,地基排水通暢,不易被雨水淹沒,盡可能在當地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應與生活飲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2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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