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幼升小小升初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匯總
本操作細則根據市教委及區教育局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制訂。
一、招生年齡和對象
小學招生年齡為: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殘疾兒童可適當推遲一年入學。
初中招生對象為:小學五年級就讀學生。
二、公辦學校招生
按"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根據各校招生計劃、招生區域及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依據安排入學。
(一)入學依據及安排方式
1.按學生本區常住戶籍所在地地址對口入學的:戶主須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備相對應的房產證);學生本人是戶主的,需提供學生本人或父母為產權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的房產證。戶籍遷入日期、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16年4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2016年6月30日。
2.本區戶籍,因人戶分離需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入學的:房產證產權人須是學生父母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需待區域內戶籍與房產一致的學生安排后,視學校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公辦學校。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16年4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期為2016年6月30日。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少年參照本條辦理。
3.父或母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居住證上的居住地住址在本區),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適齡兒童、少年:有房產證的(產權人為父母或學生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需待區域內有本市戶籍和房產的學生安排后,視學校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入學。無房產證的,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籌安排入學。
4.動遷戶子女入學:因動遷原因,戶籍暫沒有遷移到新地址,如動遷安置地配套學校已具備招生條件,可憑動遷協議書安置地址安排入學。租賃房屋居住的,統籌安排入學。
5.本市外區縣戶籍,按本區居住地入學的:本市外區縣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截止日為2016年4月23日),申請在本區就讀的,按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
6.隨遷子女入學:非本市戶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學生本人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入小學和新來滬入初中的隨遷子女,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居住證上的居住地住址在本區),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從首次發證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本區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在本區有幼兒園學籍的隨遷子女按就讀幼兒園作統籌安排,非在園(含看護點)的隨遷子女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前往有學額的小學(公辦小學或政府委托招生的民辦小學)登記報名;在本區有小學學籍的隨遷子女,按就讀小學作統籌安排,新來滬的五年級隨遷子女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前往有學額的初中學校(公辦初中或政府委托招生的民辦初中)登記報名。辦理入學手續的截止日為2016年6月30日。
7.殘疾兒童入學: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殘疾兒童可直接到浦東新區特殊教育學校、浦東新區輔讀學校、浦東新區致立學校申請入學。
8.港、澳、臺、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香港、澳門、臺灣學生持身份證明和《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外籍學生持外國護照和《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在就讀幼兒園或小學完成信息登記。安排入學時,視學校招生情況,作統籌安排。
(二)信息公開
2016年3月31日前,公辦學校招生區域等相關信息在浦東新區招生辦公室網上公示(網址:www.zsb.pudong-edu.sh.cn)。
(三)入學信息登記
第一批信息登記:
登記對象:民辦三級及以上幼兒園在園適齡兒童、未入本市幼兒園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和本區小學五年級畢業生、外省市回滬的本區戶籍五年級學生。
登記時間:2016年4月9日-4月23日。
登記地點:民辦三級及以上幼兒園適齡兒童通過就讀幼兒園登記入學信息,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未入園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在區招辦(地址:濰坊七村702號)登記入學信息。本區小學畢業生在就讀小學登記入學信息,外省市回滬的本區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在區招辦登記入學信息。
第二批信息登記:
登記對象:未入園(看護點)及新來滬的非本市戶籍隨遷子女。
登記時間:2016年5月23日-6月30日。
登記地點:隨遷子女家長自行前往尚有學額的公辦學校和政府委托的民辦學校,完成信息登記、審核、確認。
教育署負責審核政府委托的民辦學校所招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材料。
(四)入學安排
區招辦負責對二級及以上幼兒園中的適齡兒童及本區公辦小學畢業生進行入學安排,于2016年5月10日前完成。教育署負責對民辦三級幼兒園中的適齡隨遷子女及民辦小學畢業的隨遷子女進行入學安排,于2016年5月16日前完成。
(五)信息抽查核實
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區招生辦對第一批信息登記對象的證件材料進行原件抽查。
(六)報名驗證
2016年5月20日前,區招生辦通過"上海市義務教育報名系統"或手機短信(初中以發放《初中入學告知書》的形式)通知學生家長其子女被分配安排的公辦學校。
5月21日-5月22日學生家長持相關證件(原件)前往已安排的公辦學校進行現場核對。
(七)招生錄取
區招辦于6月20日前下達第一批招生錄取名單,7月10日前下達第二批招生錄取名單。各公辦學校于8月15日前完成入學通知書的發放工作。
三、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按區教育局核定并公示的計劃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經教育局審核并報市教委備案后,方可跨區縣招生。民辦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
(一)信息登記:學生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完成入學基本信息登記,信息登記截止日為2016年4月23日。
(二)填報志愿:在規定的時間內,學生家長須登錄"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網站,進入民辦中小學報名頁面,完成報名和填報志愿。民辦小學限報2所學校,填報時間為2016年4月24日-4月27日;民辦初中限報3所學校,填報時間為2016年4月28日-4月30日;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的直升學生也須完成網上報名和志愿填報。
(三)組織面談:學生接到民辦學校面談通知后,本市戶籍的學生須帶戶口本、報名表、《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冊》(小學畢業生需帶);非本市戶籍學生須帶戶口本、學生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家長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報名表、《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冊》(小學畢業生需帶),在規定的時間前往相關學校參加面談。民辦學校在面談前,先要審核學生所帶證件,證件審核通過的學生,方可進入面談程序。民辦小學面談日期為2016年5月7日,民辦初中面談日期為2016年5月7日-5月8日。
(四)按志愿分批招生錄取:民辦學校招生實施按志愿分批次錄取辦法。5月9日-5月10日進行第一志愿錄取,5月12日-5月13日進行第二志愿錄取,5月15日-5月16日進行第三志愿錄取。民辦學校以短信方式發出錄取通知后,學生家長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短信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完成確認,經家長確認后民辦學校方可正式錄取。民辦中小學學生報到時間為2016年5月21日-5月22日,學生報到時,民辦小學收取《入學信息登記表》,民辦初中收取《初中入學告知書》。
(五)學生補錄:民辦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對已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完成民辦學校報名,但未被錄取的學生進行補錄。被民辦學校錄取并確認的學生,將不再安排公辦學校。
四、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
經教育局批準,部分學校按規定項目、計劃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
(一)信息公示:教育局和區招辦網上公布區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招生學校名單、項目、計劃。相關學校通過學校網站公布招生簡章,明確招生項目、名額、條件、錄取辦法等。
(二)學生報名:符合學校招生條件的學生,自行前往相關學校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28日-4月30日。
(三)組織測試:相關招生學校于2016年5月9日前完成體育、藝術特長生測試工作。
(四)招生錄取:擬錄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名單于2016年5月12日前須在就讀小學張榜公示。相關學校將預錄取名單于2016年5月13日前交教育局德育處審核備案。招生辦于2016年5月17日前在招生辦網上公示預錄取名單。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于2016年5月30日結束。
五、日程安排
工作內容 | 完成時間 | 責任部門 |
向社會公布《浦東新區教育局關于2016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 2月29日前 | 教育局 |
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培訓 | 3月中旬 | 基教處、招生辦 |
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校長會議 | 3月中旬 | 教育局 |
審核確定公辦學校招生區域、招生學校的辦學規模、師資、設施等基本信息 | 3月30日前 | 教育署 |
網上公布公辦中小學招生區域等相關招生信息 | 3月31日前 | 招生辦 |
第一批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信息登記 | 4月9日—23日 | 幼兒園、小學 教育署、招生辦 |
工作內容 | 完成時間 | 責任部門 |
民辦小學網上報名填報志愿 | 4月24日—27日 | 學生家長 |
民辦初中網上報名填報志愿 | 4月28日—30日 | 學生家長 |
體育、藝術特長生報名 | 4月28日—30日 | 相關學校、相關學生 |
民辦小學面談 | 5月7日 | 民辦小學、相關學生 |
民辦初中面談 | 5月7日—8日 | 民辦初中、相關學生 |
體育、藝術特長生測試 | 5月9日前 | 相關學校、相關學生 |
民辦學校第一志愿錄取 | 5月9日—10日 | 民辦中小學 |
二級及以上幼兒園適齡兒童、公辦小學畢業生入學安排 | 5月10日前 | 招生辦 |
入學信息抽查 | 5月11日—13日 | 招生辦 |
民辦學校第二志愿錄取 | 5月12日—13日 | 民辦中小學 |
民辦初中第三志愿錄取 | 5月15日—16日 | 民辦初中 |
民辦三級幼兒園隨遷子女、民辦小學畢業的隨遷子女入學安排 | 5月16日前 | 教育署 |
小學報名驗證通知發放;初中入學告知書發放 | 5月20日前 | 招生辦 |
公辦中小學報名驗證日 | 5月21日—22日 | 中小學、學生 |
民辦中小學錄取的學生報到 | 5月21日—22日 | 民辦學校、相關學生 |
第二批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審核、驗證、確認 | 5月23日—6月30日 | 有學額的公辦中小學、政府委托的民辦學校 |
體育、藝術特長生擬錄取名單在就讀小學公示 | 5月12日前 | 學生就讀小學 |
體育、藝術特長生預錄取名單上報德育處審核備案 | 5月13日前 | 德育處 |
招生辦網上公示體育、藝術特長生預錄取名單 | 5月17日前 | 招生辦 |
下達第一批錄取名單 | 6月20 日前 | 招生辦 |
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 | 6月30日 | 相關學校、招生辦 |
回外區縣就讀小學畢業生材料送招生辦 | 6月30日 | 小學 |
下達第二批錄取名單 | 7月10日前 | 招生辦 |
各中小學發放錄取通知書 | 8月15日前 | 各中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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