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校長楊玉良7日在2012級新生開學典禮上透露,從今年起,復旦本科生管理將全面推行“書院制”,而“書院制”的重要內容是實行學生自治制度,內部事務由學生管理。
今后復旦學生生活在五大書院里,許多日常事務都將由學生組成的學生管理委員會負責,包括日常活動安排、經費管理、書院入籍申請等。
楊玉良說,提倡學生自治,是復旦特有的傳統。為構建一個民主的社會,培養學生的責任心,復旦老校長李登輝一貫提倡學生自治的辦學方針,并且將此寫入了1920年的《復旦大學章程》。當時的《章程》規定:“本校未令學生遵守校規之間,特設法盡力鼓勵自治,使全校的學生共同收益。”《章程》中明確:“每級由學生推選一名級長,每宿舍推選一名舍長,期于校中的秩序,同學的品行,宿舍的整潔等事則保持相互監查,勸勉之責。”《章程》還規定,每星期六要開討論會一次,同時附加補充說要設立學生的評議部,由學生公推評議員若干人,隨時就整理校務,“凡關于食品民生問題皆得以建議焉”。
楊玉良強調,在復旦的歷史上,宿舍秩序、同學的品行等等是靠學生自治來解決的。因為沒有任何理由說老師的品行就一定比學生做得好,所以學生的自治可能是更加重要。他說,“我們能夠堅持這個傳統,發揚這個傳統,在書院當中將更加多地來實施復旦傳統的學生自治的辦學方針。”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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