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中共成都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舉行“成都人才新政十條”新聞發布會,會中對近日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出臺的《關于深入實施“創業天府”行動計劃加快打造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區的若干政策》(成委發〔2016〕1號)(以下簡稱“成都人才新政十條”)進行了解讀。
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長李建偉現場介紹了成都為海內外人才提供優質便捷的戶籍、簽證公共服務等的相關情況。
建立引進人才及其配偶、子女集體專戶
李建偉介紹,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創業天府”行動計劃加快打造西部人才核心集聚區的若干政策》,成都市公安局將整合匯聚最優政策資源,為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提供優質便捷的公共服務,“對組織部門或行業歸口部門引進的優秀專家人才,有落戶需求的,將給予辦理成都戶籍。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在合法穩定住所處落戶;暫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將在組織部門或行業歸口部門建立集體專戶,解決優秀專家人才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落戶問題。”
他表示,與其它副省級城市人才引進入戶政策相比,成都引進的優秀專家人才,除解決本人的戶籍問題外,還為其配偶和子女辦理落戶。遇有在本市無合法穩定住所的情況,通過設立集體專戶,解決以往配偶和子女無法遷移戶口的難題。
擴大外籍人才申請辦理人才簽證范圍
李建偉表示,成都將增加外籍人才認定單位,擴大外籍人才申請辦理人才簽證范圍,“我市將認定外籍人才的單位擴大到市外國人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即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民政局等25個單位均可認定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我市急需緊缺的專門人員,以及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工作做出重要貢獻或發揮積極作用的友好人士為外籍人才。”
他表示,對符合口岸簽證條件的外籍人才,未持簽證來蓉的,抵蓉后可直接在口岸簽證機關申請人才簽證,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將提供口岸簽證代轉交申請服務,“外籍人才無需事先在境外申請簽證,可享受口岸簽證代轉交服務,抵達成都口岸時,可即刻取得口岸簽證,入境后,可按規定辦理居留證件。”
同時,成都將為外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簽發5年內長期居留證件或5年內多次出入境有效訪問、貿易或人才簽證。對符合條件的外籍人才,可根據其外國專家證簽發的期限,為其簽發5年內長期居留證件,如不需長期在蓉工作或居留,但需多次臨時入境的,可為其簽發5年內多次出入境有效、每次停留不超過180天的訪問(F)、貿易(M)或人才(R)簽證。外籍人才的配偶和未滿18周歲的子女在蓉申請長期簽證證件,與外籍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我們將對外籍人才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的,予以優先辦理。在停居留資格條件、期限、辦證服務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他表示,對申請永久居留的外籍人才,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予以優先辦理,在受理后10日內完成初審工作上報省級公安機關。在辦理簽證證件、停居留證件方面放寬外籍人才資格條件,適度降低了對部分人才類別的認定標準,同時,為外籍人才提供預約服務、綠色通道、上門服務、3個工作日內簽發簽證證件等便利,“我們還將在我市人才聚集區增設出入境服務站,為外籍人才就近提供住宿登記申報、簽證證件到期提醒、出入境政策咨詢等服務,方便外籍人才在蓉生活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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