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規定的全年11個法定節日(含倒休日在內)全市所有的高中學校高一至高三年級一律不準補課。
2.高三年級19:00以前必須離校,其他年級17:30以前離校。高三畢業班周六可適當安排補習一天,寒暑假期間可適當安排一周補習。
3.各高中學校要妥善安排高中住校生的作息時間,晚自習不得講授新課,21:30教室熄燈,學生回宿舍就寢。
繼2月11日市教委發布“義務教育學校減負‘六項規定’”后,昨天,《市教委關于減輕普通高中學生課業負擔的規定》也正式出臺。與“義務教育學校所有課余時間一律不準補課”不同,在這份專門針對高中學生制定的減負規定中,市教委根據高三畢業班的實際情況,對“補習”時間做出了調整。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高中學生減負政策包括:1.國家規定的全年11個法定節日(含倒休日在內)全市所有的高中學校高一至高三年級一律不準補課。學校要按照統一規定安排節日休假。 2.全市高中學校在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第三節課后,可根據各年級學情實際適當安排補課答疑。高三年級19:00以前必須離校,其他年級17:30以前離校。高三畢業班周六可適當安排補習一天,寒暑假期間可適當安排一周補習。3.各高中學校要妥善安排高中住校生的作息時間,晚自習不得講授新課,21:30教室熄燈,學生回宿舍就寢。學校要保障學生充分的休息時間,確保學生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為了保障“減負規定”的落實,市教委要求各區縣教育局、直屬學校要建立學生課業負擔公告制度,將減負的目的、要求,通過家訪、召開家長會等方式廣泛向家長宣傳,引導家長主動配合學校的減負工作。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校長作為減負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和區縣教育局簽訂責任書,切實將減負要求落實到教育教學各個環節。同時,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督導部門要加強對高中學校減負工作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違規行為。對違反規定者,一經查實要在全市通報批評,追究學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