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了《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對2016年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進行了部署,進一步規范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
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明確藝術類專業的范圍,要求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應綜合考慮考生藝術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擇優選拔錄取。
在藝術類專業考試組織管理工作方面,通知要求,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為本行政區域內考生組織美術和設計類專業省級統考。建立違規評委黑名單通報機制,違規評委終身不得參與相關招生考試工作。嚴禁開展特殊類型招生的高校、內設學院及教職工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應試培訓。
通知提出,對藝術類專業考生文化素質要求要逐步提高。錄取期間各省(區、市)和高校不得為了完成招生計劃而降低初次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開展藝術類專業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高校,自劃線原則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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