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日前印發的修訂版《普通高等學校圖書館規程》,圖書館館員包括專業館員和輔助館員,專業館員的數量應不低于館員總數的50%,一般應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層次學歷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經過圖書館學專業教育或系統培訓。輔助館員一般應具有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層次學歷,具體聘用條件根據工作崗位的要求和學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確定。
據悉,新版《普通高等學校圖書館規程》是在2002年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圖書館規程(修訂)》基礎上修訂的,共八章四十八條。對高校圖書館體制和機構、工作人員、服務等進行了規定。
新章程強調,圖書館應在保證校內服務和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發揮資源和專業服務的優勢,開展面向社會用戶的服務。
去年4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柳斌杰在人民網訪談時曾表示,應該大力提倡,讓所有圖書館都敞開大門向公眾提供好書。柳斌杰說,這幾年一直在提倡大學圖書館向社會開放。因為我國圖書資源還是不夠豐富,公共圖書館總的藏書量是7.5億,也就是全民來說,一個人才半本書。而學校里面,不管是中學、大學,這些年都增加了很多圖書供應,品種數量都增加了,這是一筆豐富的圖書資源,應該把讓廣大人民群眾利用。
新規程提出,圖書館應注重建設數字信息資源管理和服務系統,參與校園信息化建設和學校學術資源的數字化工作,建立數字信息資源的長期保存機制,保障信息安全。積極拓展信息服務領域,提供數字信息服務,嵌入教學和科研過程,開展學科化服務,根據需求積極探索開展新服務。
新規程還要求,圖書館在學校教學時間內開館每周應不低于90小時,假期也應有必要的開放時間,有條件的學校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全天開放;網上資源的服務應做到全天24小時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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