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物價部門21日發布2016年春季學期公辦學校收費規定,公辦普通高中全面取消擇校費。規定明確,公辦普通高中按評估確認的星級收費,擇校生政策取消后,2013級、2014級已收取擇校費的學生不再收取學費,2015年入學學生不得收取擇校費。這是該市去年起在高中階段全面取消公辦校擇校生后,再次發文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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