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重慶市教委公布了《重慶市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征求意見稿)》和《重慶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培訓費專用存款賬戶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擬對我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市場準入進行規范。
重慶日報訊(記者 匡麗娜 實習生 高濤)租兩間教室,請幾個老師就能辦起一個培訓機構來招生,這樣簡易的辦學方式將成為歷史。7月23日,重慶市教委公布了《重慶市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征求意見稿)》和《重慶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培訓費專用存款賬戶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擬對我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市場準入進行規范。
上述征求意見稿中,市教委對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條件設定了門檻:要求申請舉辦的單位(社會組織)總資產不少于200萬元,凈資產不少于100萬元,資產負債率低于50%;申請舉辦培訓機構的個人總資產不少于100萬元,其中貨幣資金不少于50萬元。征求意見稿對不同規模的培訓機構,其開辦資金、校舍面積、培訓費等具體事項也提出了要求。此外,還提到了機構培訓的專用存款賬戶等問題,以保障受培訓者的利益。
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月8日,我市已出臺了《重慶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目前,將與之相關的兩條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意在進一步促進我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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