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從天津市人社局獲悉,日前,天津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務員局聯合出臺“八項措施”,加強從具有農村和社區經歷的大學生中公開招考公務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
“八項措施”明確規定具有農村和社區經歷的大學生,主要包括四類人員:全市統一選聘到村任職、聘任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全市統一招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團中央和團市委等部門統一招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西部志愿者”;通過全市或區縣統一選聘的,在社區黨組織、居委會、社區工作站連續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大學生社區工作者。
進一步擴大定向招錄公務員數量,在每年全市公務員公開招考及政法干警招錄中,加大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錄比例,每年不低于當年服務期滿人員總數的15%;進一步加大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有三年以上農村和社區工作經歷的大學生中招錄選調生的力度;鄉鎮、街道機關補充公務員,逐步提高從具有三年以上農村和社區工作經歷的大學生中考錄的比例;每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拿出不少于120個職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民政、人力社保、國土房管、計生、殘聯等直接服務居民的市、區機關,重點招錄具有兩年以上社區工作經歷的人員;農委及其所屬種植業管理辦公室、畜牧獸醫局、水產辦公室、農業機械管理辦公室、林業局等直接服務農民的市、區機關,重點招錄具有兩年以上農村工作經歷的人員。
公務員公開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社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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