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杭州的教師若要從公辦學校跳槽到民辦學校,將不 受限制,相應的人才流動體制機制障礙已經予以破除。這是28日杭州市出臺的《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辦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稱 《實施意見》)里的重要內容。該《實施意見》是自2003年國家《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杭州市出臺的第一個相對規范、全面的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 文件,將從2月27日起施行。
《實施意見》明確表示“鼓勵教師在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間有序流動”。“以前,不少公辦學校的教師不愿去民辦學校,不少公辦學校對人員外流也有諸多限制,公辦學校教 師向民辦學校流動脫編后,如果想回到公辦學校,就必須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公開招聘。”杭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規處處長章潘彪說,此次新政策出臺則為想跳槽到民 辦學校的公辦學校老師解決了后顧之憂。今后,若有民辦學校優秀教師想回公辦學校從教,按相關規定只需通過學校考核直接聘用。此外,從公辦學校跳槽去民辦學 校的老師仍均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