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歷來十分關心高校特別是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問題。今年,教育部繼續擴大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進一步拓寬農村學生就讀重點高校的升學渠道。根據國家政策規定,重慶市重點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繼續實施“貧困地區專項計劃”
該計劃自2012年起實施,在全國832個貧困縣(包括所有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等),以及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山西、河南等10省區實施。
(一)招生對象。我市在豐都縣、武隆縣、城口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黔江區、石柱縣、彭水縣、酉陽縣、秀山縣、萬州區和開縣14個集中連片的國家級貧困區縣中實施該專項計劃。以上區縣中的考生應具有當地初、高中階段學校連續6年及以上學籍并就讀,同時具有當地6年及以上戶籍,且符合當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并在當地報名的高中階段教育畢業生。
(二)招生高校。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學校為主的本科一批高校。2014年有包括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等共計144所高校在我市進行此類專項計劃的招生。
(三)招生規模。2014年,全國貧困專項計劃招生規模由2013年的3萬名擴大至5萬名。今年全國144所高校,在我市投放此類招生專項計劃2039名。
(四)優惠政策。按照教育部的規定,該專項計劃采取單設批次、單報志愿、單獨錄取等政策。2014年新規定:自今年起,按此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可自行決定入學時是否遷轉戶口,在校學習期間可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申請調整專業。
二、首次實施“農村自主選拔錄取計劃”
該計劃自2014年起首次實施,有關高校參照自主選拔錄取辦法,制定相關報名、考核及錄取實施辦法。該專項計劃在本科自主招生批次錄取。
(一)招生對象。主要選拔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縣及縣以下中學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原則上考生應符合當年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高中階段具有上述中學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具有農村戶籍且家庭在農村的學生均可報考。
(二)招生高校。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高校。
(三)招生規模。各高校專門安排不少于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2%的名額,參照自主選拔錄取辦法實施。
(四)優惠政策。獲得此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仍須參加高考,達到相應自主招生分數要求,可享受包括降分錄取在內的優惠政策。
三、首次實施“地方農村專項計劃”
該專項計劃自2014年起首次實施,主要由我市在本科一批招生的市屬高校承擔。
(一)招生對象。符合我市高考報名條件,具有我市農村戶籍的學生。
(二)招生高校。西南政法大學、重慶郵電大學、重慶醫科大學、重慶交通大學、四川外國語大學、重慶工商大學、重慶理工大學7所市屬高校在一本招生的專業。
(三)招生規模。今年上述7所市屬高校在我市投放此類招生專項計劃317名。
(四)優惠政策。有關高校單獨切塊安排該計劃,執行一本分數線。如生源不足,經錄取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分錄取。
四、首次實施“高中貧困畢業生定向培養招生計劃”
該專項計劃自2014年起首次實施,每年從全市農村小學、鄉鎮衛生院定向培養的高校招生計劃單列指標中,各拿出100個計劃招錄高中貧困畢業生,定向培養全科教師和全科醫生。該專項計劃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
(一)招生對象。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全市高中貧困畢業生,具體指重慶戶籍的零就業家庭、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城鄉低保家庭的高中貧困畢業生。
(二)招生高校。全科醫生由重慶醫科大學負責培養;全科教師由重慶師范大學、重慶文理學院、長江師范學院、重慶第二師范學院、重慶三峽學院5所高校負責培養。
(三)招生規模。全科醫生100名,全科教師100名。
(四)優惠政策。執行重慶市本科二批控制分數線,如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錄取。招錄的高中貧困畢業生大學畢業后定向到我市18個(2014年萬州區暫不安排)國家級、市級貧困區縣(自治縣)農村小學、鄉鎮衛生院就業。
五、繼續實施“農村小學全科教師計劃”
該計劃自2013年起實施,今年繼續擴大招生計劃。該專項計劃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
(一)招生對象。符合我市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
(二)招生高校。重慶師范大學、重慶三峽學院、重慶文理學院、長江師范學院和重慶第二師范學院5所院校。
(三)招生規模。 我市2014年農村小學全科教師計劃培養1100名(其中100名招收貧困高中畢業生),覆蓋全市28個區縣。
(四)優惠政策。全科教師培養采取市屬高師院校3年、教師進修院校和優質小學1年的“3+1”銜接培養模式。全科教師培養不分專業,學生畢業后將掌握教育教學基本知識和技能,具備良好的學科知識和能力結構,能較好的勝任小學多門學科教學。培養對象需與培養學校和就業區縣簽訂相關協議,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畢業后,經考核合格被招聘為農村小學全科教師的,服務期限不少于6年。
備注:以上信息詳情,請查看已公布的各文件規定。
1.《關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2號)
2. 《關于2014年招收農村學生進入市屬高校一本批次專業學習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1號)
3. 《關于做好高中貧困畢業生定向培養招生相關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5 號)
4. 《關于做好2014年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工作的通知》(渝教師〔201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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