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三科目考試成績評定和校核工作已經完成。根據市教委相關文件規定,考試成績以等第形式公布,分“合格”、“不合格”兩類;“合格”成績再分為A、B、C、D四個等第,F為不合格。考試成績由區(縣)招辦(考試中心)印發(通知)考生,成績以區(縣)下發的成績單為準。
考生可于4月16日10:00起至4月17日16:00通過下列方式查詢:
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或“東方網”(www.eastday.com)輸入準考證上的報名號和報名時所填的考生證件號碼的最后六位數字(不含字母)查詢;
撥打電話12580后按9號鍵,移動手機用戶撥打12590203(兩個電話均免收信息服務費),輸入準考證上的報名號和報名時所填的考生證件號碼的最后六位數字(不含字母)查詢。
考生若對自己的成績有疑問,可于4月18日(9:00—16:00),到學籍所在學校辦理登記,由區(縣)匯總報送市教育考試院進行成績復核。復核結果由區(縣)招辦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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