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統一考試及高考體育加分測試工作由我院組織管理,考(測)試地點設湖南師范大學。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統一考試
(一)考試項目及分值
考試項目分為身體素質項目、輔助技術項目、專項技術項目三部分。專業考試成績滿分為300分。
1.身體素質項目(滿分170分):100米跑(90分)、5米三向折回跑(80分)。
2.輔助技術項目(滿分40分):籃球往返運球單手低手投籃、排球傳球墊球、足球運球繞桿射門。
考生只能在上述三個輔項中選擇一項考試。考生在選擇輔項時,不得選擇與其所報專項相近的項目,即籃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籃球往返運球單手低手投籃,排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排球傳球墊球,足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足球運球繞桿射門。
3.專項技術項目(滿分90分):考生可在田徑(除100米外)、籃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網球、武術、游泳、體操、藝術體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選一項。
(二)考試辦法
1.考試執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體育加分與高水平運動員測試評分標準》(2014年版)(見湘教考普字[2013]13號)。
2.體育專業考試定于4月9日至22日在湖南師范大學體育學院進行。考生憑專業考試證、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繳納有關費用和參加考試。考試項目原則上按考生高考報名時填報的執行,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需由考生寫出書面申請,報所在報名點簽署意見、市縣兩級招考機構審核同意后,于3月底以前報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過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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