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發了《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年)》。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負責人就有關問題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行動計劃》強調地方統籌作用,省級政府是實施計劃的責任主體,所列87個任務和項目中,由省級政府牽頭落實或參與落實的有71項,占到81.6%。
該負責人表示,《行動計劃》將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理念貫穿始終,以指導推動專科層次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作為主要任務,兼顧應用技術類型本科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涵蓋了高等職業院校培養技術技能人才、服務企業技術研發和產品升級、服務社區教育和終身學習三大功能;囊括了高職的教育教學改革、辦學模式改革和院校治理能力提升。《行動計劃》全面綜合了教育部對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各方面要求。
該負責人指出,《行動計劃》的實施方式是教育部順應政府職能轉變和國家財稅體制改革要求改革高職教育管理辦法的新嘗試,旨在加快形成“教育部規劃管理、省級統籌保障、院校自主實施”的高等職業教育管理新模式。教育部主要是通過制定《行動計劃》,明確改革發展任務、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引導地方經費用向;省級政府是實施《行動計劃》責任主體。
該負責人還表示,“一份部署,九分落實”。《行動計劃》重在推進中央有關文件要求的落地,而非政策創新。《行動計劃》所附“任務、項目一覽表”,明確了每項任務的落實部門單位和時間進度。教育部將建立信息化的任務項目管理系統,加強監管考核,確保各項任務和項目落到實處。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