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考試院官網印發了《2016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安排》。根據通知,2016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仍延續往年,考察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6科,并未見此前傳聞增加的語文、數學和英語三科。
1月6月各一次均考政史地物化生六門
根據安排,2016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有兩次,分別是1月9日(星期六)和6月9日(星期四)。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6科,各科考試時長為90分鐘。而上述兩個考試日的時間安排一致:上午8:30-10:00考察化學、思想政治,10:40-12:10考生物、地理;下午15:00-16:30考物理、歷史。
兩次考試的報名時間有所不同,參加1月考試的考生,報名時間安排在2015年11月16日—20日;參加6月考試的考生,報名時間則安排在2016年4月11日—20日。
需要提醒的是,兩次考試的報考對象也有不同。1月考試是接受我省2016年高中階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和技工學校,下同)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報名參加考試。6月考試則接受廣東省2016年高中階段教育二年級學生、2016年高中階段教育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報名參加考試。
有兩類考生在報考中需要注意:擁有廣東省戶籍的學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相應年級的,可報名參加我省學考。擁有廣東省戶籍的學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期間,未取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學考相關科目考試成績、擬在廣東省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高職類面對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等各類單考單招)的,須按規定報名參加我省相關科目的學考。
通知還規定了有三類學生不能報考: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國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學生;高中階段教育在校一年級學生。
外地生學考成績作為高校錄取必要條件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有什么用?廣東省考試院解析,作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依據。考生參加2016年(含1月和6月)學考所取得的考試成績可作為2016年及以后普通高校錄取的依據。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具備普通高校相關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廣東異地高考“三步走”政策,2016年廣東將全面放開異地高考。因此,通知中特別提到,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廣東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137號)規定的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條件的非廣東省戶籍隨遷子女,參加2016年學業水平考試所取得的成績,如在我省參加2016年及以后高考,可作為普通高校相關專業錄取的必要條件。其他非廣東省戶籍考生,在我省參加學考取得的成績如何使用,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省招生委員會確定。
據悉,參加1月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將在2月下旬公布,6月考試成績在7月下旬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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