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獲悉,海南省2016年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支持計劃啟動申報,入選項目最高可一次性獲得國家50萬元的資金支持。
申報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支持計劃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為留學回國人員,一般應獲得碩士以上學位;(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技術創新性強,具有市場潛力;(三)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經營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者可優先考慮;(四)企業注冊時間不超過3年;(五)企業注冊資金現金資產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留學人員出資額占企業注冊資本的50%以上;(六)企業法人誠信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符合申報條件者,須于1月29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省人力資源開發局人才管理服務處,過期不予受理。申報將試用“留學人員回國服務管理信息系統”(http://ptpm.mohrss.gov.cn:8080/)進行網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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