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內蒙古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正式下發《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信息采集辦法》。這標志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在內蒙古正式啟動。
2016年高考不安排補報名,具體報名時間為2015年12月1日8:30至2015年12月12日18:00。其中,社會關注的戶籍從區外遷入內蒙古的考生該如何參加高考?《關于做好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明確規定:1.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除符合25號文件規定的2013年參加中考條件外,截止到2016年9月1日,還須符合以下3個條件:一是2013年被區內高中錄取;二是本人具有內蒙古高中階段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3年;三是家長在內蒙古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且連續居住、有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3年。
哪些情形不可以參加2016高考?通知中規定: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考少年班者除外);3.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4.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5.在內蒙古以外的其他省(區、市)完成2016年高考報名的考生;6.普通高中應往屆生和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生不具備高職對口招生報名資格;7.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規定的其他不具備報名資格人員。
與往年相比,內蒙古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加大報名違規行為的處罰和舉報獎勵力度。其中,對各類違規行為,可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進行舉報或向相關部門舉報。對查實的舉報,給予首個舉報人1000元現金獎勵。
對提供虛假報名信息、以虛假報名材料取得報名資格、查實的高考移民等的考生,考試前查實的要取消其報名資格和考試資格,考試后查實的要取消其高考成績和錄取資格,錄取以后查實的要取消其入學資格,已經入學的要取消其學籍。
對不按規定開展報名工作、為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辦理報名手續、所屬招生工作人員以權謀私且情節惡劣等的旗縣,一律取消其高考報名受理資格和高考考點設置資格。
據悉,2016年高考報名時間為12月1日至12日。報名流程為網上預報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網上繳費和現場確認等四個步驟。大考生需密切關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nm.zsks.cn)和“內蒙古招生考試”公眾微信號(nmgzskszwx),及時獲得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官方發布的招生政策、工作進程、熱點問題和考生服務等信息,屆時如期完成高考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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