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塬條例草案中“晚婚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的規定,經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后被刪除。
鼓勵夫妻進行晚婚晚育,源自于上世紀70年代起實施的計劃生育政策。這一政策施行近40年來,在2014年12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也就是說,晚婚晚育夫妻將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隨著二孩政策的放開,接踵而至的就是公眾對二胎政策如何落地的觀望與期待,以及相關政策的調整。晚婚假取消的消息傳來,便傳來了廣東等一些省份取消晚婚假的舉動,惹得眾多大齡未婚青年為此擔憂。更有拿出實際行動的,如媒體報道成都、武漢青年趕在元旦節前扎堆領証結婚的消息,便是例証。看得出來,公眾對取消晚婚假的反應是比較大的。
晚婚假的去留,引發這么大的反應,恐估計是始料未及的事。談到晚婚假,從晚婚假的由來來看,在70年代,人們對婚育往往抱著 “早栽秧,早割谷﹔早生孩子早享福”這樣的觀念,國家為鼓勵晚婚晚育,出臺了晚婚晚育假這樣的政策,這一政策的實施,在當時發揮了重要作用。另外,梳理一下全國對晚婚晚育假的規定,可以看出,在四川、陜西、新疆這些地方婚育假已經超過了23天,在山西省更是將晚婚假規定為一個月。而我國職工全年的假期除去周末,實際上隻有11天。由此看來,晚婚假已經成為了很多地方一份很重的福利了,公眾也看成了一份應該享受到的政策福利。因此,一提及取消晚婚假,難免會引起大的反應。
另外,婚假的長短,對于當下的青年來說,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現代生活,工作效率要求高,工作和生活的節奏加快,工作和生活的壓力越來越大。年輕人多數處于創業的起步階段,在打拼好自己事業的同時,完成好自己的人生大事,對于現代青年來說,也是不大不小的壓力。因此,晚婚晚育,已經成為了現代青年的普遍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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