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省人社廳印發的《關于規范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后就業管理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獲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將不作為工齡認定依據。
《通知》明確,畢業生初次就業錄(聘)用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其參加工作時間以政府人社部門招錄審批或聘用核準后,到錄(聘)用單位到崗上班時間為準;在非公有制單位就業和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等其他形式就業的畢業生錄(聘)用到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后,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作為合并計算工齡的依據。
此外,《通知》指出,我省各類用人單位招聘畢業生需審核其學歷的,不得附加要求提供就業報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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