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二孩政策全面放開,有人猜測女研究生的就業恐“難上加難”,在剛剛過去的周末,記者在“江蘇省2016屆畢業研究生暨高校師資專場供需洽談會”現場調查發現,國企、事業單位基本沒受影響,但部分民營企業應聘難度的確大了。以前“已婚已育”是不少中小企業招聘女性求職者時的“潛規則”,現在成了“已婚、已二胎”。
從單獨二孩到全面二孩,是我國人口政策的一次重大調整,目的就是要促進人口的長期均衡發展。女研究生處于結婚、生育的高峰期,某種程度上,她們代表著這個年齡段的所有女性求職者。保護她們的合法就業權、生育權,不僅是促進男女平等、構建法治社會的需要,也是確保國家政策落地、實現人口發展計劃目標的必須之舉。
近些年來隨著就業競爭越發激烈,針對適齡女性的就業歧視并不罕見,二孩政策只不過是進一步加劇和凸顯了這種歧視。雖然在嚴格監管下,用人單位已不大敢公然侵害女員工的孕產期休假、工資待遇等權益,但他們往往選擇盡量不招聘女員工,以規避這些責任和義務。
要想讓用人單位對女研究生乃至所有女性一視同仁,首先靠強有力的法律保障。遺憾的是,盡管有勞動法、婦女權益保護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存在,但在反就業性別歧視上,相比發達國家我們在立法及監管方面仍然相對疲軟。對此,應充分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制定專門立法,完善相關的法規和機制,以推進女性就業平等的實現。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為何只是民營企業的應聘難度大了?國企、事業單位在相關法規執行上固然更到位、更自律,但更重要的是,民營企業、特別是民營中小企業面臨的市場競爭更殘酷,在經濟增長放緩的新形勢下受到的沖擊更大。不少民營企業中,都是一個人當幾個人用,女性員工一旦休孕產假,就算不考慮工資獎金成本,造成的崗位空缺也是個大麻煩。
社會治理亦如治水,堵不如疏。一味高壓約束用人單位并非良策,還需從國家人口發展及社會經濟發展全局出發,適當分擔、補償用人單位的女性生育成本。如采取個人、單位、社會保險、政府多方分擔的原則,提高生育保險的補助額度,或給予用人單位適當的政策、稅收優惠等等。畢竟,生孩子不光是一個家庭的事,也直接關系著社會、國家的未來。全面二孩時代,重視并從制度層面消除女性就業歧視,已是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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