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時間
每周二下午13:30~16:00或周五上午9:00~11:00(市教育考試院對外咨詢接待時段,國定休假日除外)。
二、辦理流程
1.由市教育考試院自考辦審核成績材料的真實性后蓋章確認。
2.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通知自考生領取成績證明。
三、所需材料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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