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社會一味地批評用人單位缺乏責任感,讓其獨自承受生育成本,也是極大的不公平。
我國的就業性別歧視問題由來已久,企業對女性職工的用人成本一直有所顧忌。女職工一旦懷孕,因為產檢假、產假、哺乳假而耽誤的工作無人代替不說,用人單位還要照付工資。一直以來這些“負擔”都是女性的攔路虎,讓職場女性倍感壓力。
隨著我國“全面二孩”的政策出臺,很多人擔心,這將加劇就業性別歧視。在一胎政策的規定之下,企業對女性員工休產假所帶來的損失是可預期的,畢竟絕大多數女性一生只休一次產假,休完了就可以安心工作。但二胎政策放開之后,企業面臨著女性員工第二次休產假的“風險”,企業可以承受女性員工休一次產假,恐怕很難承受其休第二次產假。
對于生育層面的就業歧視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在初入職場,二是在職位晉升。就像筆者在文章開頭所述一樣,超過一定年齡的未育女青年,或明或暗地都曾因生育壓力而被企業拒之門外過。筆者身邊的很多女性都采取先生完孩子,再進入職場,這種“曲線救國”的方式來選擇一個合適的單位。這樣的女性既有工作經驗,又可以規避生育成本,非常受企業歡迎,但現在看來,她們可能又要面臨“什么時候要二孩”這個新問題了。
生育壓力對于女性在職位晉升上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回避”是職場女性在面對懷孕時不得已做出的選擇,不到萬不得已,絕對不會公諸于眾。因為懷孕而上領導“黑名單”的故事不在少數,有些人即將面臨高升,卻因為懷孕而被一拖再拖,更有甚者被調離崗位或者被變相辭退。到底是“生”還是“升”,是照顧家庭還是在職場打拼,社會正在出一道矛盾的難題,給承擔繁衍重任的女性。
除此之外,隨著婚育政策風向的轉變,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婚育年齡會被逐年提前,這也會影響企業的用工判斷,一些單位很可能會將女性員工的比例壓縮至最小,女性很可能面臨畢業即失業這種大概率事件。
但如果社會一味地批評用人單位缺乏責任感,讓其獨自承受生育成本,也是極大的不公平,畢竟追求利潤才是企業的立身之本。隨著我國老齡化加劇,未來國家可能開放生育,企業絕不會容忍女員工頻繁地休產假,如果沒有保障政策出臺,女性的就業歧視只會更加嚴峻。
據筆者所知,國外大部分促進產后女性就業的政策,主要是從就業指導,加強女職工技術學習上入手,這對于像中國這樣的勞動力輸出大國來說,不能起到根本作用。即使是對生育層面進行反就業歧視立法,也存在執行上的差異,單一地依靠法律,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從企業的角度來看,要求其不考慮用工成本是不可能的,只有國家主動承擔這一部分生育損失,才能從根本上緩解企業壓力,從而減輕育齡女性就業負擔。
人口是社會經濟長期健康發展的關鍵因素,國家唯有健全法規,并切實解決企業的后顧之憂,才能真正地放開二胎,在調整人口結構的最佳窗口期,完成歷史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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