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考生:
現將2016年1月新生準考證及2015年11月補辦準考證進行發放,工作通知如下:
請有關考生持本人身份證、辦證回執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領取,如因個人情況不能前往領取,可委托代領,代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考生身份證及辦證回執。
參加1月考試的考生,如準考證遺失,請在1月6-7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號到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辦理臨時準考證。
領證時間:2016年1月6-7日
地址:中山市東區博愛六路12號市人才發展研究中心大樓一樓辦證大廳。(即和景酒樓與市委黨校之間)
聯系電話:0760-8998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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