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定》,本市今年仍允許考生申請高考(微博)成績復查。考生收到市高招辦發出的2013年高考成績通知單后,如對本人的高考成績有異議,可以申請成績復查。申請成績復查的考生須于6月25日中午12時前,到報名所在單位辦理申請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各科目的復查范圍是:漏評、成績累計及成績登記有誤等情況。
考生辦理成績復查申請時,須出示本人考生證,填寫“考生成績復查申請單”,寫清本人姓名、考生號、申請復查科目,同時交納復查考試成績費。
市高招辦本著對考生負責、對高校選拔人才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成績復查工作。高考成績復查工作成立由學科專家、教育測量專家、紀檢監察等人員組成的仲裁組,仲裁組全程監督成績復查工作,并對經復查后有異議的成績進行復查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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