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報志愿實行“2次填報3次征詢”的辦法。6月24日至6月28日12時,符合一定分數范圍的考生填報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志愿(26日12時前,考生填報提前本科錄取院校志愿;28日12時前,考生填報本科一批錄取院校、本科二批錄取院校及部分本市獨立學院志愿)。7月27日至7月29日12時,符合一定分數范圍的考生填報本科三批錄取院校志愿和高職高專錄取院校志愿(含高職高專提前錄取院校、高職高專錄取院校)。
符合條件的未被錄取考生,還可按照天津市的統一安排,參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征詢志愿的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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