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發布《關于做好2016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提到,要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就業歧視,凡校園招聘活動嚴禁發布含有限定院校、性別、民族等歧視性信息。高校要加強維權教育,切實防范“試用期陷阱”等危害畢業生權益的不法行為。
盡管如此,記者瀏覽各大招聘網站發現,招聘單位發布的應聘要求中仍有不少的“歧視性信息”,如一些企業要求求職者須為985、211院校的畢業生,還有的對求職者的性別做了規定。
最近奔波于各大招聘會的某大學應屆畢業生小陽就面臨這樣的困擾。她告訴記者,雖然一些招聘中沒有寫明性別要求,但與男性相較,女性可能存在一定的劣勢,所以用人單位往往會傾向于選擇男性。“這樣的現實狀況也成為女性較難找到工作的原因之一。此外,一些單位雖然沒有性別要求,可是他們偏向于選擇已婚或已生育的女性,這樣對我們也有點不公平。”
除“性別歧視”外,小陽在求職時還遭遇另一個難題。她就讀的學校是一所省屬普通院校,可在求職時不少單位都規定應聘者須為985、211院校畢業生。“以前沒覺得,到了就業階段才感覺前途很迷茫。”小陽說,好的招聘單位都要求211、985院校的畢業生,一些差不多點兒的單位也要求應聘者為本二以上的學歷,這些,讓她感覺到了很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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