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35號)精神,原定于2014年10月18、19日舉行的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推遲至
2015年11月14日至15日舉行。現將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考試人員。2014年度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并繳費成功的人員。準考證打印時間:2015年11月9日—13日(點擊進入準考證打印)
二、考試科目。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47號)規定,考試科目為:《房地產交易制度政策》(對應原《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職業導論》(對應原《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專業基礎》(對應原《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和《房地產經紀業務操作》(對應原《房地產經紀實務》)4科,考試大綱不變。
三、考試成績有效期。本次考試人員合格成績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47號)規定,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截至2014年,在原制度文件規定的有效期內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
四、證書。從2015年起,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人員,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47號)規定,由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制,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取得的資格可作為聘任經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特別提示: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二代身份證、護照、臨時身份證)進入考場,否則一律不準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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